命运十分神奇,有时候冥冥之中自有安排,它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。大秦帝国的丞相李斯也万万想不到,终究一天他会陷入和韩非子相同的遭遇。曾几何时,韩非子因受嬴政的赏识,被李斯等人诬陷下狱。在狱中,韩非子想自陈,却被李斯阻拦,最终在狱中被毒死。
韩非子死亡25年后,李斯也面临着这样的境遇,被赵高陷害入狱。更让李斯崩溃的是,他和当年的韩非子一样,陷入到了叫天天不应、叫地地不灵的绝境。我们知道,秦国能崛起,商鞅的变法至关重要,但商鞅是被五马分尸的,下场惨烈无比。
与商鞅相比,处死李斯的刑罚要比商鞅的还有严酷,过程令人冷汗直流。《史记》中关于李斯被杀的文字记载是这样的,“二世二年七月,具斯五刑论,腰斩咸阳市。”所谓的“五刑”,是指五种酷刑,墨、劓、刖、宫、大辟。根据秦朝律法,处以犯人“五刑”的步骤如下,“先黥、劓、斩左右趾,笞杀之,枭其首,菹其骨肉于市,其诽谤詈诅者又先断其舌。”
“五刑”从夏代逐渐开始确立,西周时期被写入国家法律中,这是以损坏犯人身体肌肤的刑罚。最开始主要针对男性犯人,唐朝之后,产生了针对女性犯人的“五刑”, 刑舂,拶刑,杖刑,赐死,宫刑。
大家可以理解为将犯人“大卸八块”。行刑时,李斯没有大喊大叫,他的舌头因此得以留存,但意义已经不大了。李斯是“具斯五刑论”,就是说一项项地进行,同时进行腰斩,直至最后的碎尸,抛尸野外。
常言道,人之将死其言也善。作为曾经高高在上的大秦丞相,临死时的李斯又有着什么遗言呢?在押赴刑场的路上,李斯已经73岁了,他缓慢走着,突然回头对着同被判处死刑的儿子李由说道:“吾欲与若复牵黄犬,俱出上蔡东门,逐狡兔,岂可得乎!”
如此悲壮的遗言,很难想象是出自李斯之口。面对酷刑,李斯没表露出如同常人般的恐惧,而是沉湎于多年前在上蔡一无所有时“牵犬东门,逐狡兔”的快乐时光。从上蔡西县一个看管仓库的小吏,直至最后成为大秦帝国的丞相,李斯的逆袭堪称神话。
可到了生命的最后时刻,李斯想到的不是曾有拥有的一切,也不是决定无数人生死的权力,而是最纯粹的亲情。远离故乡多年,李斯最终明白了,和家人在一起过着平淡的生活,无疑是最快乐的时光。
参考资料:《大秦律》、《史记·李斯列传》